鼓浪屿管委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及党章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坚持从严要求、务求实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明确干事创业行为准则,有效地促进了鼓浪屿整治提升和申遗等工作。 一、严在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上 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践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风景区党工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定了委主要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和基层负责人分别为各级“第一责任人”。党工委书记游文昌与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基层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鼓浪屿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及内容,强化责任意识,实现“一岗双责”全覆盖。 (二)认真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一是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强化廉政教育,党工委书记游文昌、管委会主任郑一琳带头上党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委主要领导及时找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逐一谈话,以谈话明责任、传压力、早提醒。三是针对往年管委会个别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惨痛教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聚焦严守党的纪律、政治规矩及廉政纪律,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是加强“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出台《鼓浪屿管委会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等,归口接待管理,加强公用经费报支、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截止10月底,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3.6万元,同比下降12%。二是持续纠正“四风”。针对管委会系统可能存在的超职数配备、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在企业或社团兼职、参加社会化培训、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7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 二、严在规章制度上 (一)用制度作引领。认真学习《厦门市领导干部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二)以完善促规范。重新修订了《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议事规则》、《鼓浪屿管委会议事规则》和《鼓浪屿管委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暨日常工作规范》等14项工作制度和规定,内容涵盖议事规则、廉政、人员、财务、招投标、采购、保密、行为规范、办文办会、权力责任清单等方方面面,提供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的制度保证。 (三)用整合增效率。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划归思明区后处(室)职能发生变化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管委会及时调整了委领导分工和机关各处(室)职能,构建了与鼓浪屿申遗和整治提升需要相适应、促进鼓浪屿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了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权责统一、高效运转。 (四)以监督强能力。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上级及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管委会强化考核,制定出台《鼓浪屿管委会督查督办规定》,明确由办公室、监察室共同负责,以《督查专报》、《督查周报》及《督查通报》形式抓好督查督办工作,确保落实制度、促进工作。 三、严在作风建设上 (一)作风建设不打折扣。郑一琳主任到位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狠抓作风建设,多次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强调,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展现作为,做谷文昌“为官有为”式的好干部。并就作风建设提出“有序的办公秩序、高效的运转机制、有力的保障机制、严格的查处机制、和谐的工作氛围、良好的社会形象”等六条措施,对加强管委会作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执行能力持续增温。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有效规范了请假、休假制度,下大力解决上下班迟到、早退、脱岗、玩岗、虚岗等问题。严格落实每周申遗例会和主任办公会制度,推行“制度化、精细化、目标化”管理,强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意识,确保以申遗为中心、以整治提升为重点的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亮剑治庸促担当。把工作作风和效率与个人绩效挂钩,奖勤罚懒,奖惩分明,对“庸、懒、散、拖”等现象及时亮剑,强力推进工作提质、提速、提效。同时,积极搭建与思明区干部成长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把一批肯干、务实、清廉的优秀干部提拔使用起来,营造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 四、实在巩固深化鼓浪屿整治提升上 (一)共同缔造抓协调。动员岛上全体力量,持续加大对占道经营、卫生保洁、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家庭旅馆、户外广告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防止问题反弹;试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市容管控零死角、违章违建零增长;推进公共安全群防群治,组建100名群众红袖标治安巡防队伍,成立“厦门白鹭志愿联盟”,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入“工作坊”模式,邀请清华大学、中山大学等专业团队入驻鼓浪屿,提升鼓浪屿整体建筑品位;积极推进“垃圾不落地、琴岛更美丽”活动,持续提升文明旅游服务品质和旅游品牌。 (二)专项整治促提升。计划投资4.2亿元,积极推进29项鼓浪屿建设项目的落地;积极落实鼓浪屿居民过渡、就医、特色教育、私危房翻建、家庭服务等为民便民惠民举措;积极推进实施“全岛博物馆”计划,加快研学创作基地创建,引进中国金唱片奖等项目,开发音乐体验专项路线;积极推动“多规合一”信息系统平台、智慧旅游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鼓浪屿电力扩容改造、海滨浴场提升改造等项目和国有景点电子门票系统、全岛无声导览系统等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龙头路商业核心区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和申遗线路整治提升。 五、实在推进鼓浪屿申遗上 (一)协调工作机制。7月1日,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了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充实申遗办6个内设机构,建立了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申遗有关问题。思明区与管委会及时召开申遗动员大会,制定《鼓浪屿申遗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调配专业人才、保障工作经费、出台申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加强督查督办,举全市之力做好申遗工作。 (二)提炼申遗精髓。召开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价值专家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一步就核心价值提炼达成共识;进一步完善《鼓浪屿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和控制导则,明确修缮整治规范;建立遗产监测体系,对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状况进行专业检查、评估;制定文物史料的征集标准,宣传鼓励捐赠活动;拍摄专题片,精选相关照片、资料制作展示幻灯片。 (三)加快修缮保护。完善遗产保护的配套规划,按照“一幢一案”的要求和“修旧如旧”的原则,全面启动原领事馆和历史风貌建筑(含申遗要素点)的保护修缮工作;开展全岛环境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摸底调查及拆除,对龙头路等主干道建筑立面、道路管线、景观绿化、广告店招等进行改造提升;合理配置城市家具;积极稳妥地做好腾迁安置工作。 (四)营造申遗氛围。举办《鼓浪春秋》研讨会及正式出版发行其首卷---《奔腾年代:鼓浪屿上的商业浪潮》;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中国梦—新丝路”邮票展、“中法文化之春音乐会”、鼓浪屿博物馆专题展览;6月中旬举办“世界文化遗产与鼓浪屿申遗”系列活动等。文史专家吴永奇主讲的“鼓浪屿体育名人与奥林匹克运动”申遗大讲堂,宣扬了鼓浪屿在中国近代体育史中的重要地位。 六、实在谋划依法治理上 (一)立法破解。立足鼓浪屿“文化社区+文化景区”的发展定位,委托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鼓浪屿文化社区、文化景区立法研究》;围绕鼓浪屿“管理和保护”两个主题,起草制定《鼓浪屿核心区建设活动管理办法》及《鼓浪屿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5个配套实施办法;开展问题导向立法需求研究,针对不明权属房屋、直管公房、家庭旅馆、非户籍人口管理等方面起草制定相关法规。 (二)治理创新。围绕“社区软法治理规范化”、“社会认同与软法治理机制创新”、“软法之治与景区—社区交叉型社会治理”论坛等课题进行调研;完善群众自治公约,运用“软法”规范居民、商家的自治行为;引导群众自治共管,大力培育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社会团体等多种类别的社会组织,创新推动项目自治、片区自治、协会自治、商家自治等,形成多层级、多类型的群众自治共管体系。 (三)依法履职。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文化遗产等保护条例等,梳理出4项行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公开公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梳理出一份包括对建设活动的监管、对历史风貌建筑的监管、对私危房的监管等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全面落实简政放权,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还权给市场和老百姓,法无禁止皆可为。自觉接受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权力不可任性”,依法履职,敢于担当,有效作为。 (机关党委)
鼓浪屿管委会机关党委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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