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鼓浪屿向层出不穷、破坏景观的违法建筑“开火”,鼓浪屿上违建也在强拆和自拆中迈入新阶段。 1月17日,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拆除了两处违章建筑。 据介绍,鼓浪屿福州路118号是鼓浪屿房管所直管公房,它的一层有两户租户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违建行为。其中,一户在房屋东面庭院违法扩建了4.7平方米,违建部分已经完成模板;另一处则是在房屋一楼的南面走廊上违法扩建了一间杂物间,面积为4.86平方米,现已基本完工。“对于新发现的违建,我们一般发现一处拆除一处,而且是快速处理,不予拖延。”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丁林介绍,在鼓浪屿整治提升工作中,违建拆除工作也是一大重点,对新违建一般是“速战速决”,对于过去的一些案件,则需要逐步梳理、分期处理,每周拆除两到三处。 很显然,鼓浪屿的整治提升,正在赢得更多居民和商户的支持。就在福州路违建被强拆的同时,导报记者了解到,当执法人员到达延平路龙泽小区的两处违建时,39号和43号的两处违建已经被业主自行拆除。(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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