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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涉台文物——“为菽庄石桥被毁及私权横受侵害事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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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7 03: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林尔嘉告同胞书1


林尔嘉告同胞书2


林尔嘉告同胞书3

  1922年,林尔嘉开始在菽庄花园中建造“四十四桥”时,便不断遭到毗邻的海关税务司的侵扰;到了1929年,海关税务司侯礼威竟带人闯进菽庄花园中强行拆毁石桥。这一举动激怒了林尔嘉,他愤而将海关税务司告上法庭,并取得了最终的胜诉!今天在厦门市博物馆仍保存着一份跟当时那一段历史有特殊关系的册页——《为菽庄石桥被毁及私权横受侵害事谨告同胞书》。本书为纸质版,共六页十一面,竖行,由厦门市图书馆于1987年移交厦门市博物馆收藏。

  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见证,是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菽庄主人林尔嘉因其花园中在建石桥被毁而与洋人打的一场历时一年多官司最终胜诉的见证!

  那么,这场轰动一时的状告洋人的官司起因是什么呢?

  首先,事件发生的地点“菽庄”,指的就是在鼓浪屿岛上的林氏私家花园——菽庄花园。菽庄花园位于鼓浪屿港仔后海边,占地面积约1万多平方米,是1913年闽台两地负有声望的富绅林尔嘉先生为怀念其家族在台北的板桥故居所建造的,因为林尔嘉字菽庄,因此而得名,又因为花园仿造台北板桥林家花园而被称为“小板桥”。

  其次,这场官司发生的背景时间——1929年。那是鸦片战争爆发后西方列强在鼓浪屿恣意横行的年代。1862年,厦门被迫开放为五口通商口岸后,西方列强为进一步掌握厦门经济命脉,便根据《天津条约》在厦门设立海关税务司,并在1865年通过代理人买下了曾是鼓浪屿最早的西式别墅之一的吡吐庐(Beach House,意即滨海之庐)作为税务司的官邸。在此之后,厦门海关税务司对吡吐庐加以修缮,并不断扩建,用作历任税务司的公馆。税务司公馆四周视野开阔,占尽了有利的地理位置。

  然而就在1914年,海关税务司在鼓浪屿这种唯我独尊的生活被时任鼓浪屿工部局华董的林尔嘉打破了。林尔嘉在那一年向洪家收购吡吐庐西南墙外的山地,开始兴建菽庄花园。林尔嘉的购地建园计划惊动了税务司。在菽庄花园建成的最初几年里,税务司与林尔嘉两家尚能相安无事,尽管税务司的洋人常抱怨安宁的环境被花园内的聚会(林尔嘉所创办的菽庄吟社不定期地在菽庄花园内举办吟诗大会)所打扰,但林尔嘉并没有放弃继续扩建花园的计划。

  1922年,林尔嘉的亲家黄奕住从印尼回国并购买观海别墅定居鼓浪屿,为了方便两家联系走动,林尔嘉在园中建造了海上长桥—“四十四桥”和招凉亭等建筑,并计划在招凉亭前填土修筑一座别致的观海亭,再向东修桥与观海别墅相通。可当“四十四桥”刚修至招凉亭前,税务司洋人就以这项建桥工程阻碍自己下海游泳的路线为由,不时出面阻挠破坏。

  时任洋人税务司侯礼威(C·N·Holwill,美国人,有关文件或译作夏礼威、侯尔威)竟然带领工人强行拆毁石桥,他们拆毁石桥的理由是,林尔嘉造桥的地方是海关拥有留置权的地界。而实际上,这是税务司有意在该地界留一条可以通往海边游泳的通道,同时又担心在这片土地上如果盖起高楼,会遮挡税务司的开阔视野,因此想利用留置权作为借口为所欲为。

  林尔嘉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愤而向思明地方法院提起对洋人税务司的民事诉讼,并在同年的12月拟具《为菽庄石桥被毁及私权横受侵害事谨告同胞书》,印成单行本,向社会大量散发,号召闽台两地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声讨洋人的非法野蛮行径。

  在《告同胞书》中,林尔嘉首先以“鼓浪屿工部局历年均向嘉赁借海滩,以为外人夏季沐浴之所,夏(立士)税司(A﹒H﹒Harris,英国人)、赤谷(由助)副税司亦先后函嘉,商请暂准其经行园内”为据,利用菽庄花园山地滩地契据、执照齐全来证明包括海关在内的中外人士早就承认菽庄花园山地海滩为林家私人产业;其次又从《实体法》和《手续法》上说明1914年所订留置权契约根本无效,理由是:“该地于民国三年三月间,经由共有人洪神金即洪狗等全体契卖与嘉,是其所有权早经移转,……亦属侵权行为,何能有效?”该地于1914年3月间由洪姓共有人契卖与林家,所有权已经转移,此后缔约属侵权行为;“又据洪狗未死以前,逢人哭诉,如何被税司私擅逮捕,如何强迫结约,……。即该约之由于强迫可知。”税务司私擅逮捕洪狗,强迫其与税务司缔约,已经违背了缔约双方平等原则;“共有物之处分,非经共有人全体同意,不能有效,……,约中只字不敢提及,是费税司(厦关税务司费妥玛)早悉洪狗毫无代理权可知,则其所结契约,当然不能有效。”这就是说,洪狗非地主代表,无权代理;“至陈恩焘之监同画押,陈恩焘乃海关监督,与税司同一机关中人,为之牵率而至”,监同画押的陈恩焘也是跟税务司穿同一条裤子的,绝不是合格的契约证人;“凡国家机关,代理国家与人缔结契约,必须由主管行政机关在本件(例如县)办理。…若本件则在民国三年五月间,费税司与洪狗缔约时,既违法滥权,未经由思明县办理于前,又绝不使思明县闻之于后(十一年四月间来思明县知事复唐关监督函可证)。手续已若是欠缺,效力又何自而生乎,……”这些都说明,该约既违法滥用职权,没有经过思明县就进行办理,又没有在办理后后告知思明县,手续上存在明显的欠缺、不完备。

  林尔嘉引用了中外法律来论证海关对税务司公馆围墙外西南畔山地留置权不能成立。从《告同胞书》中“无一不以债权为前提”、“乃因债权担保之故,得留置他人之物之权利”这几句话,我们可以了解到所谓“留置权”发生的前提,要求留置物与债权有牵连关系,而洪狗与税务司从来都没有债权债务的关系。法律规定,“留置权要占有目的物,不仅为成立要件,且同时为存续要件”,这就是说税务司从未占有该地,当然就不存在所谓的留置权;法律还规定,“不能行留置权于赁借物上”,税务司不能借口赁贷借关系就是所谓留置权发生的原因,这首先在法理上就说不通,更何况“税司与洪姓所结赁贷借契约,仅及于税司住宅,该地原不在赁贷借范围内。”税务司当时与洪姓所结的赁贷借契约,仅仅涉及到税务司的住宅区,而如今被拆毁的石桥原本就不在这份赁贷借范围内。

  在《告同胞书》中林尔嘉理直气壮地声明对于私权争执部分,即留置权问题,将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而对侯礼威故意犯法,毁损石桥部分,则将依法提起刑事诉讼。当笔者看到林尔嘉在文中指出税务司本来就是中国所雇佣的官吏,侯礼威以中国官吏资格所犯下的罪行,“当然适用中国法律,绝对不许其藉口领(事裁)判权,逍遥法外。”不禁拍手叫好!因为在当时“弱国无外交”的旧中国,有些外国人凭借各种不平等的条约,任意欺凌中国人,特别是遇到类似这样的涉外案件,中国官员往往不敢正视事实真相维护中国人的正当权益,林尔嘉却敢与违法的外国人斗,毫不示弱,让人不由肃然起敬!

  林尔嘉最后在《告同胞书》中寄望“法曹当局、社会人士,主持公道,无令洋员凭藉权势欺侮同胞,以后我国人民亦庶免受此种种之凌虐也。”整篇文章词锋犀利,正气凛然。面对这样一份《告同胞书》,向来盛气凌人的洋人税务司侯礼威这次也不得不有所收敛,自知理亏,不敢与林尔嘉对簿公堂,只能托工部局洋人董事提出书面调解,赔礼道歉。

  最终,在几经波折、多方周旋之下,海关税务司和林家达成协议,林尔嘉在花园中为海关保留一条宽的小道,以连接吡吐庐和海滩,而海关放弃了与洪家近半个世纪的购地协议,这场历时一年多的官司最后以和平解决告终。

  在这场官司中,菽庄花园的主人林尔嘉,以其博学多才和法治意识,在这场状告洋人的官司中引经据典,利用外国的案例、相关法律依据来为自己受侵害的权利辩驳;又因林尔嘉在闽台两地都具有很强的号召力,能够取得社会舆论与民众的支持,所以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作为一名中国人,敢于状告洋人,而且是公开向领事裁判权挑战,没有相当的勇气和骨气是无法做到的,这种不畏洋人的民族主义精神在当今的社会仍然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本文转自:张仲淳、林元平主编《台海遗珍——厦门市博物馆馆藏涉台文物鉴赏》,学林出版社,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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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7 03: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馆藏涉台文物——菽庄吟社与社友手稿

        上个世纪70年代初期,厦门市博物馆有幸征集到了一批菽庄吟社社友的诗稿。菽庄吟社是由台湾首富、著名诗人林尔嘉于1914年在菽庄花园创办的。当时的菽庄花园不仅是林家的居住地,也是闽台两岸文人雅士吟诗赋对的场所。社友留下诗稿,是菽庄吟社吟咏活动的见证,更是一段历史的见证,所以弥足珍贵。

  菽庄吟社的创建与甲午战争清朝战败后签订的《马关条约》及1895年的乙未之变是有一定关联的。条约规定了清朝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等给日本。台湾人民闻讯义愤填膺,坚决反对割台,许多学者、诗人等有志之士不愿受日本殖民者的掌控纷纷选择内迁,这便有了台湾清末民初著名诗人林尔嘉的毅然壮举——誓死不做日本臣民,坚决选择回国。

  为了能很好地保存汉文化,林尔嘉在鼓浪屿创办菽庄吟社,许多文人雅士先后加入,当时饱读诗书的台湾诗人施士洁、汪春源、许南英和福建籍的吴增、周殿熏、李禧、苏大山、龚植、龚显鹏、龚显鹤、陈培琨、陈衍、沈琇莹(湖南衡阳)等也纷纷加入了诗社。这些负有政治远见的学者们加入菽庄吟社不仅提高了诗社的影响力,而且也增强和深化了众多文人学者、爱国人士的民族意识及认同感。

  在菽庄吟社里,林尔嘉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吟社的活动相当频繁和丰富,一般都是围绕着菽庄主人诞辰及结婚纪念、传统春秋佳节(上元、七夕、重阳等)等喜庆日子开展,活动形式包括观潮、赏菊、游园等;有时候也会开展规模较大的活动,向全国广泛征文并评出等级,发放奖金以作鼓励。

        那时的菽庄花园可以说是宾客满堂。社友们不仅可以切磋诗文,沟通慰藉,还可以联系情谊,博得美名。它的影响力辐射福建、湖南、江苏、台湾、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地方,已然成为当时中国重要的文人诗社之一。庆幸的是厦门市博物馆征集到菽庄吟诗一些社友们的珍贵手稿,这些诗稿是“日据”时期海峡两岸文人们冲破重重阻碍互相交流切磋的重要历史见证。在这里笔者略选几位厦门市博物馆征集到手稿的厦台著名诗人,作简要介绍。

  汪春源(1869—1923),号杏泉,晚年自号柳塘,台湾安平人。当年汪春源还是一名举人,在京备考进士时逢割台事件发生,强烈的爱国精神促使他上书都察院强调台湾为东南门户,决不可舍此于外人。后来汪春源选择内渡福建。在时局动荡、国家面临内忧外患的背景下,与内渡的台籍学子们聚集在菽庄花园吟诗作赋,抒发故土情怀。他的儿子汪受田也受到他的影响,成为了菽庄吟社社友之一,并且与菽庄主人林尔嘉长子林景仁交往甚密,二人也同成为闽南地区知名的诗人。


  苏大山(1869-1957),字荪浦,号君藻,福建晋江人。宣统二年(1910年 )旅居厦门,常常出入菽庄花园与吟社社友们赋诗唱和。民国16年(1927年)他受林家公子林景仁的邀请与曾经主盟吟社的沈琇莹一起游览全台湾岛,有机会和台湾诗坛知名大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游,并与台湾文人酬唱不辍,留下不少诗篇。其中《婆婆洋集》就是一本关于游历台湾的作品集,诗文记载了他去台湾的所见所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另一位诗人沈琇莹(1870—1944),字琛笙,号傲礁,别署拙叟、壶天醉客,湖南衡阳人。曾赴日本留学。民国16年(1927年),受林家主人诚邀游览台湾全岛。在台期间和苏大山一同与台湾著名诗人进行了切磋交流,写了《板桥别墅杂咏》等 10首诗作,并与苏大山、林景仁合著诗集《东宁集》。他本人与林尔嘉关系甚好,两人在众多吟侣中也最为相契。林尔嘉在赴瑞士静养期间以及在上海十几年里,菽庄吟社都由沈琇莹主持,吟社的每次活动沈都会书信向林尔嘉汇报和请示。菽庄吟社在诗社林立的时代能较持久发展与后期沈琇莹的主持是密不可分的。后来他的儿子沈骥也成为菽庄吟社吟侣之一。
  龚植(1869—1943),字樵生,号亦楼,泉州人。他的诗稿多以小楷书写,诗词重描摹形象,常有一种诗中有画的意境。他是清同治癸亥年间进士,也是一位既喜诗文吟唱又善书画创作的儒雅之人。1896年移居鼓浪屿,从事诗文书画创作。他本人的许多作品多被厦门、港澳及东南亚字画爱好者收藏。绘画多以菊、梅、紫藤等花卉为主,后形成了工笔兼写意的独特画风。此人长期居住在鼓浪屿林氏府中,常与菽庄主人林尔嘉及沈琇莹、苏大山、李禧等吟诗作对。
  在厦博征集的众多诗稿中还有清末民初著名诗人龚显鹏、龚显鹤两同胞兄弟(均为著名诗人舒婷家族内的前辈)的诗作。龚显鹏,清代进士,自幼聪颖,工诗善文。曾入幕其亲戚、台湾爱国志士林尔嘉(菽庄)侍郎,主持诗社,写了不少诗词,流传后世。其弟龚显鹤,光绪十七年辛科举人,复试一等,钦点法部主事。诰授中宪大夫。他本人曾经在光绪年间去过台湾,给洪以南授诗文课。后来洪以南受龚显鹤的影响,也成为菽庄吟社社友之一,他也常常出入林氏府邸与林尔嘉一同出游,吟诗唱和。所作诗文收入龚诗模选编之《南塘龚氏诗存》。
  厦门籍的另一位诗人李禧(1883—1964),字绣伊,号小谷。清末毕业于全闽师范学堂。在菽庄吟社成立初期就加入了该诗社,与菽庄主人林尔嘉交往甚久。曾任厦门(思明)教育会副会长。在上个世纪20年代初任市政会董事,参与市政建设。厦门沦陷时避居香港,后返鼓浪屿执教,又任厦门市临时参议员、厦门图书馆馆长。新中国成立后任厦门市政协委员、福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是厦门著名的学者、诗人和书法家。著有《梦梅花馆诗钞》、《紫燕金鱼室笔记》等,并参与编纂《厦门市志》。
  一个吟侣众多的社团必定会产生引导该社的核心人物,而菽庄吟社就有着被称为菽庄“十八子”的核心人物。厦博收录手稿的几位著名诗人如施士洁、汪春源、苏大山、龚植、龚显鹤、沈琇莹、李禧等人均在其中。
  众所周知,台厦两地在生活习俗和语言文化上一脉相承,均属于同一个文化区域。地域文化在诗社的创建及文学创作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清朝末年,去台湾任职的官员大多都由福建选派,可以说是官员互调,师资互派,科考同制。这样的历史背景使得社友们大多拥有着相近或相同的思想倾向、文学理论见解和艺术审美追求,也为菽庄吟社的创建和社友们在日后的聚会创作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例如厦门博物馆收藏的手稿中,台湾籍诗人汪春源的《菽庄观菊奉怀》、龚显鹤的《奉和九日登大仓山怀菽庄社侣》等就是典型体现。菽庄吟社在成长的过程中还衍生出了六个文学社团——寄鸿吟社、碧山词社、板桥吟会、东海钟声社、亦小壶天吟社与薇阁诗社。除了碧山词社的活动地点在鼓浪屿菽庄花园外,其余的五个诗社都在台湾本岛。
  菽庄吟社的成立与近代史上发生的甲午战争、乙未割台等重大社会变故是密不可分的,同时也与台湾首富林尔嘉在厦门鼓浪屿创建菽庄花园紧密相连。可以说菽庄主人林尔嘉建的菽庄花园为两岸文学诗人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创作平台,社友们把对现实生活的写照通过“借诗存史”的诗学理念发挥到一个新的高度。菽庄吟社也成为了厦台文学交流的一个缩影。

  【本文转自:张仲淳、林元平主编《台海遗珍——厦门市博物馆馆藏涉台文物鉴赏》,学林出版社,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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